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854|回复: 10

[分享] 一款越玩越不会,越来越不懂的游戏,征途12年感想!!!

[复制链接]

2

主题

1

回帖

0

论坛币

见习武生

积分
7
发表于 2017-4-12 19: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闲的无聊,看了下官网新出的公告,就那个4月14日不删档的公告,里面有句     不卖经验,游戏环境更公平。勾起好多回忆,10年以前就玩这游戏的应该会记的征途当年曾经在转生165还没出的时候出过一个全区公告,为了游戏平衡还是什么的永不在卖经验,结果呢现在包包有灵魂单,现在玩这区当时开的时候叫盖世英豪当年开区的时候曾说过永不合区,现在呢前段时间刚合了,征途当年甚至还说过洗点对游戏伤害过大永不再开免洗,现在月月洗,我就想知道这怎么也算是个上市企业的产品,这你 妈  的前面说的自己就反悔了,不恶心,这老史好歹也算个中国的知名企业家吧,估计不缺吃喝吧,连你 妈 的街头小混混都不如,这么不讲信用,就这还你 妈  的好意思天天卖包,卖东西,你那东西还卖老贵,不嫌羞吗,说实话老子玩游戏的都替你臊的慌,开10年多的游戏了,没一一点新创意,隔三差五的出个新资料片,无非就是换个新地图,有那工夫你不能把以前出的那东西往好改改,游戏环境往死恶心人了,外挂直接不管,最气人的是被外挂玩家骚扰 举报了回复是对方没使用三方软件,只能说明现在游戏默认外挂了,月月花一万的号玩个10来年,半年不玩直接打不过人家直接花一万买的号,恶心啊,吐吐挂机了

2

主题

38

回帖

165

论坛币

武生中级

Rank: 1

积分
79
发表于 2017-4-13 19: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好!
只是有一句不敢苟同。老史不是什么企业家,最多算得上一个营销界的传奇人物罢了,而且现在还要加上个前缀“曾经”二字。
一个没有底线,没有社会责任感,对他的客户缺少起码的敬畏之心的所谓“资本家”,有资格称得上“企业家”吗?
德不配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

回帖

40

论坛币

见习武生

积分
8
发表于 2017-4-12 19:5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44

主题

1万

回帖

6154

论坛币

武馆馆主

征途八卦协会会长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0628

龙的传人论坛元老助人为乐论坛版主绝代佳人征途小蜜蜂男神收割机我是大财主专坑队友神笔马良征途精英边境霸主灌水之王活跃会员征途新兵

发表于 2017-4-12 20: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狼来了,,,,,没人信了!好可悲!
欢迎爆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5

主题

1731

回帖

2985

论坛币

武师中级

Rank: 3Rank: 3

积分
1986

征途小蜜蜂妇女之友

发表于 2017-4-13 13: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现在翻出以前的老账一看 征途  打脸的事情 没少做啊 !!脸都不要了  策划 出的点子 还 顾忌什么脸面问题!!只要带来效益 你骂他祖宗 他都当听不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18

主题

1万

回帖

1万

论坛币

武馆馆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6671

飞牛在天龙的传人论坛元老助人为乐神笔马良论坛版主征途新兵活跃会员征途精英专坑队友妇女之友灌水之王征途小蜜蜂边境霸主段位狂人我是大财主

发表于 2017-4-13 16: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定一个
好了,说完了。请略略略把☞在我额头上的枪移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

回帖

0

论坛币

见习武生

积分
3
发表于 2017-4-13 17: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8

回帖

165

论坛币

武生中级

Rank: 1

积分
79
发表于 2017-4-13 19: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是他的粉丝,因为崇拜他而玩上征途;又因为征途而鄙视他,因为鄙视他而决定永远远离征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8

回帖

165

论坛币

武生中级

Rank: 1

积分
79
发表于 2017-4-13 19: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不会再花一分钱,永远不会。
跟踪游戏,就想看看征途最后是怎么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回帖

0

论坛币

见习武生

积分
7
发表于 2017-4-13 23:2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垃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统计|小黑屋|
网络文化经营:沪网文(2017)8450-629号;增值电信业务:沪B2-20050107;互联网出版:新出网证(沪)字008号;

GMT+8, 2024-11-29 00:24 , Processed in 0.024396 second(s), 7 queries .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